《图书质量管理规定》图书出版单位应当设立图书质量(),制定图书质量管理制度,保证图书质量合格。
A.监管机构
B.指导机构
C.检验机构
D.管理机构
A.监管机构
B.指导机构
C.检验机构
D.管理机构
第1题
A.批准设立的出版单位均可出版报纸、期刊、图书、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
B.批准设立的图书出版社可以出版非配合本版图书的音像制品
C.批准设立的期刊可以出版本刊连载文章的单行本
D.批准设立 的出版单位可按照审批设立时确定的出版物类型和业务范围出版出版物
E.电子计算机厂商或公司不能出版用户手册性质以外的计算机工具书
第3题
审稿题:审读短稿,按审稿的基本要求指出其中存在的错误或缺漏,并予以改正或弥补。
我国对出版单位的设立实行审批制,对印刷复制单位和发行单位的设立实行登记制。为了加强对出版物质量的管理,新闻出版总署于2004年颁布了修订的《图书质量管理规定》。这个规章主要针对图书出版工作,与其他出版物的质量管理无关。图书质量包括内容、编校、印制三项,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出版行政部门每年选取部分出版社的图书进行质量抽查,并根据检查结果实施一定奖惩措施。
出版业的人力资源包括各种专业技术人员和一般人员。按承担工作任务的不同,出版专业技术人员分为编辑人员、技术编辑人员、发行人员三类。一般来说,取得出版专业初级职业资格的编辑人员,可以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受聘担任助理编辑,并可以担任出版物的责任编辑。新进入出版单位担任社长(副社长)、总编辑(副总编辑)或主编(副主编)职务的人员,除应具备国家规定的任职条件外,还必须具备出版专业高级职业资格。
第5题
第6题
审稿题:审读短稿,按审稿的基本要求指出其中存在的错误或缺漏。(本题20分)
新闻出版总署制订的《图书质量管理规定》,对图书质量标准作出了具体的规定,即图 书质量包括内容、编校、设计和印制四项,各项中有的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级,有的则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 图书内容质量的评判以《出版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二十七条的相关规定为依据。符合规定的属于合格,不符合规定的属于不合格。 图书编校质量的评判以差错率为依据。在对图书进行编校质量检查时,每种书至少应检查五万字;若全书不足这个字数,则应检查全书;计算差错率的基数均以五万字为准。凡是差错率在万分之一以下的,编校质量为优秀;差错率在万分之二以下、万分之一以上的,编校质量为良好;差错率在万分之三以下、万分之二以上的,编校质量为合格;差错率在万分之三及以上的,编校质量为不合格。 图书设计质量的检查项目是封面和护封、函套。若它们全部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和规定,其设计质量为合格;若全都不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和规定,其设计质量为不合格。 图书印制质量符合国家出版行业标准《印刷产品质量评价和分等导则》规定的,为合格,否则就为不合格。为使图书质量能够得到切实保障,国家还制订了相应的奖惩措施。在图书质量检查中被认定为成绩突出的出版单位和个人,出版行政部门将给予表扬或者奖励。对内容质量不合格图书的行为人,一律给予行政处罚。对编校质量不合格的图书,出版单位须自检查结果公布之日起六十天内全部收回(其中差错率在万分之六以下的,改正重印后可以继续发行);出版行政部门对相应出版单位予以行政处罚—责令停业整顿,根据情节还可并处十万元以上的罚款。对一年内造成四种以上图书不合格的直接责任者,或者连续三年造成图书不合格的直接责任者,由出版行政部门取消其出版专业职业资格并注销登记,且不准其在三年之内再从事出版编辑工作。
第7题
A.期刊社不得出版图书
B.图书出版社可以出图书也可以以书号出刊
C.出版社可以出任何范围的图书
D.图书出版社不得以书号出刊
E.出版社按照规定分工出书
第10题
A.印刷或者复制的境外出版物,经着作权人和出版单位的许可,可以在境内发行
B.从事报纸、期刊、图书总发行业务的发行单位,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出版行政部门审核许可,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后,方可从事报纸、期刊、图书总发行业务
C.邮政企业发行报纸、期刊,依照邮政法的规定办理
D.出版单位既可以发行本出版单位出版的出版物,也可以发行其他单位出版的出版物
E.国家允许从事图书、报纸、期刊分销业务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
第11题
A.综合类辞书
B.语文类辞书
C.不含少数民族文字与汉语对照辞书的语文类辞书
D.少数民族文字与汉语对照辞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