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要约收购上市公司方式下,收购人在依照规定报送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并公告收购要约后,即可在收购要约的期限内实施收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规定,收购要约的期限为()。
A.不得少于15日,并不得超过60日
B.不得少于15日,并不得超过30日
C.不得少于30日,并不得超过60日
D.不得少于30日,并不得超过90日
A.不得少于15日,并不得超过60日
B.不得少于15日,并不得超过30日
C.不得少于30日,并不得超过60日
D.不得少于30日,并不得超过90日
第1题
A.同一控制下,向大股东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B.上市公司面临严重财务困难,收购人提出的挽救公司的重组方案取得该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且收购人承诺3年内不转让其在该公司中所拥有的权益
C.因上市公司按照股东大会批准的确定价格向特定股东回购股份而减少股本,导致当事人在该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
D.因继承导致在一个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
第2题
收购人对上市公司进行收购,下列行为符合规定的有()。
Ⅰ 投资者发出全面收购要约,以股份作为支付对价,同时提供现金选择权
Ⅱ 投资者以现金方式要约收购,预计收购总金额9亿元,以2亿元作为履约保证金
Ⅲ 控股股东持有上市公司45%的股份,投资者拟收购33%的股份,计划先通过协议方式收购控股股东30%的股份然后向全体股东发出要约收购3%的股份
Ⅳ 投资者已持有上市公司30%股份,现向持有上市公司20%股份的另一股东发出部分收购要约
Ⅴ 收购价款10亿元,收购人以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证券支付收购价款的,需将用于支付的价值10亿元的证券交由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保管
A.Ⅲ、Ⅳ
B.Ⅰ、Ⅱ、Ⅴ
C.Ⅱ、Ⅲ、Ⅴ
D.Ⅲ、Ⅳ、Ⅴ
E.Ⅰ、Ⅲ、Ⅴ
第4题
甲公司拟以要约收购方式收购乙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部分内容如下:(1)预定收购10000万股,比例为30%;(2)收购期限为2016年7月113~2016年8月26日(8月2213~8月26日均为交易日);(3)要约收购价格为10元/股。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Ⅰ 丁公司可以在2016年8月15日发出竞争要约的提示性公告,以每股15元价格收购乙公司
Ⅱ 要约收购期间,乙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能辞职
Ⅲ 2016年8月10日,甲可以以协议转让方式以及10元/股的价格,收购丙公司所持乙公司1%股份
Ⅳ 2016年8月10日,甲公司可以变更要约收购价格为11元/股
Ⅴ 2016年8月22日,已经预受股东可以撤回对要约的接受
A.Ⅰ、Ⅱ
B.Ⅲ、Ⅳ
C.Ⅳ、Ⅴ
D.Ⅲ、Ⅳ 、Ⅴ
E.Ⅱ、Ⅲ、Ⅴ
第5题
以下情形中,可以免于以要约收购方式增持股份的有()。
Ⅰ 甲公司收购乙公司,甲公司与乙公司在收购前后均受丙公司控制,收购未导致乙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Ⅱ 因上市公司按照股东大会批准的确定价格向特定股东回购股份而减少股本,导致某投资者在该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
Ⅲ 上市公司面临严重财务困难,收购人提出的挽救公司的重组方案取得该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且收购人承诺3年内不转让其在该公司中所拥有的权益
Ⅳ 经上市公司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批准,投资者取得上市公司向其发行的新股,导致其在该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投资者承诺3年内不转让本次向其发行的新股,且公司股东大会同意投资者免于发出要约
Ⅴ 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1%的控股股东,继续增持1%的股份
A.Ⅰ、Ⅱ
B.Ⅰ、Ⅲ
C.Ⅱ、Ⅲ、Ⅳ
D.Ⅱ、Ⅲ、Ⅴ
E.Ⅰ、Ⅲ、Ⅴ
第6题
下面关于要约收购的表述,符合相关规定的有()。 Ⅰ.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投资者持有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达到30%时,继续进行收购的,应当依法向该上市公司所有股东发出收购上市公司全部或者部分股份的要约 Ⅱ.采取协议收购方式的,收购人收购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收购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达到30%时,继续进行收购的,应当向该上市公司所有股东发出收购上市公司全部或者部分股份的要约 Ⅲ.收购人虽不是上市公司的股东,但通过投资关系、协议、其他安排导致其拥有权益的股份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的,应当向该上市公司所有股东发出收购上市公司全部或者部分股份的要约 Ⅳ.投资者自愿选择以要约方式收购上市公司股份的,可以向被收购公司所有股东发出收购其所持有的全部股份的要约 Ⅴ.投资者自愿选择以要约方式收购上市公司股份的,可以向被收购公司部分股东发出收购其所持有的部分股份的要约,但预定收购的股份比例不得低于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
A.Ⅰ、Ⅳ
B.Ⅱ、Ⅳ
C.Ⅰ、Ⅲ
D.Ⅱ、Ⅳ、Ⅴ
第8题
关于上市公司收购,以下说法正确的有()。
Ⅰ 原来的控股股东甲把股权协议转让给乙,乙成为控股股东,持股比例为28%,乙无需向证监会提出免于发出要约收购的申请
Ⅱ 地方国资委控股的国有企业持有上市公司60%的股权,由于产业整合将其中40%无偿划拨给央企,可免于以要约收购方式增持股份
Ⅲ 某地方国资控制的国有企业甲将其持有的上市公司56%股权协议转让给另一地方国资控制的国有企业,两个国资企业分属不同省份国资委控制,可免于以要约收购方式增持股份
Ⅳ 因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减资导致某股东的股权比例由不足30%变成31%,可适用简易程序免于发出要约收购方式增持股份
Ⅴ 持股30%以上的投资者的股权,在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不同主体之间进行转让,未导致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可免于以要约收购方式增持股份
A.Ⅰ、Ⅱ
B.Ⅱ、Ⅲ、Ⅴ
C.Ⅰ、Ⅳ、Ⅴ
D.Ⅰ、Ⅲ、Ⅳ、Ⅴ
E.Ⅱ、Ⅲ、Ⅳ、Ⅴ
第9题
上市公司收购中的下列行为符合规定的有()。
Ⅰ 已持有上市公司30%股份的股东,向持有上市公司20%股份的另一股东发出部分收购要约
Ⅱ 控股股东持有上市公司45%的股份,投资者拟收购该上市公司35%的股份,计划先通过协议方式收购控股股东30%的股份然后向全体股东发出要约收购5%的股份
Ⅲ 投资者以现金方式要约收购,预计收购总金额9亿元,以2亿元作为履约保证金
Ⅳ 投资者发出全面收购要约,以证券作为支付对价,同时提供现金选择权
A.Ⅰ、Ⅱ
B.Ⅰ、Ⅲ、Ⅳ
C.Ⅱ、Ⅲ、Ⅳ
D.Ⅰ、Ⅱ、Ⅲ
E.Ⅰ、Ⅱ、Ⅳ
第10题
A.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投资者持有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达到30%时,继续进行收购的,应当依法向该上市公司所有股东发出收购上市公司全部或者部分股份的要约
B.采取协议收购方式的,收购人收购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收购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达到30%时,继续进行收购的,应当向该上市公司所有股东发出收购上市公司全部或者部分股份的要约
C.收购人虽不是上市公司的股东,但通过投资关系、协议、其他安排导致其拥有权益的股份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的,应当向该上市公司所有股东发出收购上市公司全部或者部分股份的要约
D.投资者自愿选择以要约方式收购上市公司股份的,可以向被收购公司所有股东发出收购其所持有的全部股份的要约
E.投资者自愿选择以要约方式收购上市公司股份的,可以向被收购公司部分股东发出收购其所持有的部分股份的要约,但预定收购的股份比例不得低于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
第11题
A.原来的控股股东甲把股权协议转让给乙,乙成为控股股东,持股比例为28%。乙无需向证监会提出免于发出要约收购的申请;
B.地方国资委控股的国有企业持有上市公司60%的股权,由于产业整合将其中40%无偿划拨给央企,可以不发出要约收购;
C.某地方国资控制的国有企业甲将其持有的上市公司56%股权协议转让给另一地方国资控制的国有企业,两个国资企业分属不同省份国资委控制,无需履行要约收购;
D.因上市公司减资导致某股东的股权比例由不足30%变成31%,无需履行要约收购;
E.持股30%以上的企业在同一控制下企业之间的转让无需履行要约收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