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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观题]
2005年华光建筑公司为承揽某建设项目,在投标中承诺垫付建设资金,并在中标后与建设单位签
订了合同。2006年该项目建设单位以华光建筑公司违反建设部、国家计委和财政部联合下发的《关于严格禁止在工程建设中带资承包的通知》,请求按照无效合同处理,不予支付工程款,对于建设单位提出的合同无效的理由,你认为()。
A.理由成立,合同无效
B.理由不成立,合同有效
C.理由不成立,合同效力待定
D.理由不成立,合同是否有效取决于竣工工程的质量是否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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