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昆山公安机关经侦查认定:电动车主于某在被刘某持刀威胁时,利用对方失手将刀掉落的机会,夺刀反击,致刘某死亡的行为,系针对刘某行凶行为的正当防卫,依法撤销案件。这表明,在我国公安机关()
A.是我国司法体系的一个组成部分
B.担负着国家法律监督机关的职责
C.负责刑事案件的审查、批准逮捕
A、是我国司法体系的一个组成部分
A.是我国司法体系的一个组成部分
B.担负着国家法律监督机关的职责
C.负责刑事案件的审查、批准逮捕
A、是我国司法体系的一个组成部分
第1题
第2题
A.应当根据刘某交代案情的情况决定讯问时是否对刘某进行录音录像
B.对讯问刘某录音录像应当全程进行
C.讯问笔录应当由刘某签名或盖章
D.因案情重大,公安机关可以安排3名民警对刘某进行讯问
第3题
A.刘某的行为涉嫌扰乱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和劫持汽车罪
B.遇有重大交通事故,严重影响交通安全,需要进行交通管制的,应当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决定
C.公安机关可以没收刘某的工艺刀
D.执勤民警属公安机关应当支付SUV使用费用,并赔偿该车损失
第4题
某市公安局于1999年1月4日对刘某(男,24岁)、张某(男,21岁)持刀抢劫致人重伤一案立案侦查。经侦查查明,刘某、张某实施抢劫犯罪事实清楚,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刘某、张某抢劫案于1999年3月30日侦查终结,移送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市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后,认为该案部分事实、证据尚需补充侦查,遂退回市公安局补充侦查。补充侦查完毕,再次移送市人民检察院。市人民检察院认为事实清楚、证据充分,遂向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法院在审理过程中,被告人刘某当庭拒绝法院为其指定的辩护人为其辩护,要求自行委托辩护人;张某拒绝其自行委托的辩护人为其辩护,要求法院为其指定一辩护人。合议庭经研究,同意二被告的请求,并宣布延期审理。重新开庭后,张某在最后陈述中提出,其参与抢劫是由于刘某的胁迫,由于害怕刘某报复,以前一直不敢说,并提出了可以证明其被胁迫参与抢劫的证人的姓名,希望法院从轻判处。
法庭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张某、刘某构成抢劫罪,后果严重。根据刑法有关规定,判处刘某死刑,缓期2年执行;判处张某有期徒刑10年。一审判决后,刘某不服,以量刑过重为由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张某未上诉,市人民检察院亦未抗诉。
问题:
第5题
A.辛某在赵某过马路时,将其手里价值5000元的手机抢走。赵某追上夺手机,被辛某一脚踹倒,辛某拿手机逃走。后辛某被公安机关抓获,表示真诚悔罪,赔偿赵某损失,赵某谅解辛某。本案可以适用刑事和解
B.某县公安局在侦查管某涉嫌盗窃案中,管某死亡。公安局认定管某在银行的存款属于违法所得。县公安局应当写出没收违法所得意见书,连同相关证据材料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法院裁定
C.祝某(17周岁,女)在本地一工厂打工,与同事艾某发生纠纷,随后二人厮打在一起,艾某受轻伤。公安机关在讯问祝某时,应当有女工作人员在场
D.左某精神不正常,翻入高速公路,一机动车为躲避导致倾覆,造成一死一伤的后果。经鉴定,左某系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对左某应当经人民法院裁定批准实施强制医疗
第6题
A.甲为迫使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女子卖淫而对其实施强奸
B.乙非法拘禁债务人张某10天,其间多次毒打张某,致张某伤残
C.丙无证驾车,在被交警队查处时使用暴力抗拒执法,失手将交警打死
D.丁开地下卷烟厂,制售劣质卷烟数量巨大,在县联合执法队前来查处时,组织数十村民围攻执法人员,迫使执法队暂时撤离
第7题
关于犯罪未遂的认定,()是正确的。
A.甲以杀人故意将郝某推下过街天桥,见郝某十分痛苦,便拦下出租车将郝某送往医院。但郝某未受致命伤,即便不送医院也不会死亡。甲属于犯罪未遂
B.乙持刀拦路抢劫周某。周某说“把刀放下,我给你钱”。乙信以为真,收起刀子,伸手要钱。周某乘乙不备,一脚踢倒乙后逃跑。乙属于犯罪未遂
C.丙见商场橱柜展示有几枚金锭(30万元/枚),打开玻璃门拿起一枚就跑,其实是值300元的仿制品,真金锭仍在。丙属于犯罪未遂(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卷二真题)
D.丁资助林某从事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活动,但林某尚未实施相关犯罪活动即被抓获。丁属于资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活动罪未遂
第8题
A.刘某会见赵某应当经侦查机关批准
B.刘某向看守所提出会见赵某的要求时,看守所必须无条件立即安排会见
C.刘某提出会见要求的,侦查机关应当在24小时内安排会见
D.刘某向看守所提出会见赵某的要求时,看守所无需查验侦查机关许可会见的决定文书
第9题
案情:吴某,男,27岁,无业。2016月初,某市公安机关发现吴某有向他人兜售毒品的嫌疑(后经查证属实),遂开展侦查。但在侦查过程中,吴某突然失踪。原来,吴某觉得转手买卖赚钱不多,便于当月10日从云南省某地偷偷出境到缅甸境内,购买了一些海洛因,准备“赚大钱”。当吴某携带毒品回到国内乘车前往昆明时,被我公安人员查获。吴某见势不妙,用随身携带的水果刀将押送其下车的公安人员扎伤后逃跑,但随即就被抓获。经检验,吴某所带的毒品共2000克,纯度为30%。请分析并说明理由:吴某的行为构成何种犯罪?应当如何认定和处理(只答处理原则)?
第10题
该起事故存在违章行为:工作负责人冒险组织作业。违反《安规》关于“工作负责人应正确、安全地组织工作”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