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夫妇收养甲(当时1岁)为养子,一直共同生活。后甲的生父母与李某夫妇达成解除收养关系协议,并进行了登记。不久,甲的生父母交通事故去世。下列有关此案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甲无权继承生父母的遗产
B.甲有权继承其生父母的遗产
C.甲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的权利义务是否恢复需经协商确定
D.甲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的权利义务关系自行恢复
A.甲无权继承生父母的遗产
B.甲有权继承其生父母的遗产
C.甲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的权利义务是否恢复需经协商确定
D.甲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的权利义务关系自行恢复
第2题
A.(1) (3)
B.(2) (4)
C.(1) (2)
D.(3) (4)
第3题
A.甲、乙和他们的生父
B.甲、乙和丙
C.甲、乙、丙和他们的生父
D.甲和乙
第4题
A.收养必须经王某同意
B.王某与李某必须年满30周岁
C.收养人不能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D.李某与被收养女童的年龄应当相差40岁以上
第5题
A.张某有权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生父母的财产
B.张某有权作为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生父母的财产
C.张某无权继承养父王某的财产
D.张某可适当分得生父母的财产
第6题
A.李某、张乙有继承权,二人平分
B.李某全部继承遗产
C.张甲有继承权,可继承全部遗产,赵某无继承权
D.张甲、李某和赵某有继承权,三人平分
第7题
1970年刘某(男)与李某结婚,婚后生育了一儿一女。儿子叫刘杰,女儿叫刘梅。1995年刘杰和刘梅先后结婚,婚后各育一子,刘杰的儿子叫刘涛,刘梅的儿子叫王林。1997年刘梅因意外死亡。1999年刘某因病去世,死前留有遗嘱,将2万元的遗产留给王林。经查,刘某夫妇共同共有的财产是10万元,无其他个人财产。刘某死后,他的亲属为遗产的分割发生了纠纷,起诉至人民法院,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1)李某可以获得遗产一共5万元 (2)王林可以代位继承其母的遗产份额1万元 (3)刘杰可以
A.(1)(2)(4)
B.(2)(3)(4)
C.(1)(2)(3)
D.(1)(3)(4)
第8题
Ⅰ 该证券公司选派普通员工李某任甲公司董事
Ⅱ 2015年6月该证券公司为甲公司提供过融资服务
Ⅲ 甲公司持有该证券公司4.2%股份且为第4大股东
Ⅳ 2015年1月,该证券公司与甲公司存在资产委托关系
Ⅴ 2016年1月,甲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该证券公司当时担任收购方的财务顾问
A.Ⅰ、Ⅱ
B.Ⅰ、Ⅱ、Ⅳ
C.Ⅰ、Ⅲ、Ⅴ
D.Ⅱ、Ⅲ、Ⅴ
E.Ⅲ、Ⅳ、Ⅴ
第9题
第10题
A.二女儿和小女儿之女均是第一顺序继承人
B.大女儿之子对李某遗产的继承属于代位继承
C.小女儿之女属于转继承人
D.分配遗产时,养子应当不分或少分
第11题
A.0元
B.1万元
C.2万元
D.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