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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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观题]
在没有规定履行顺序的双务合同中,当事人一方在另一方未为对待给付以前,有权拒绝先为给付,这种权
利称为()
A.异时履行抗辩权
B.不安抗辩权
C.同时履行抗辩权
D.先诉抗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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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异时履行抗辩权
B.不安抗辩权
C.同时履行抗辩权
D.先诉抗辩权
第1题
A.合同中未约定履行的顺序
B.由同一双务合同产生互负的对价给付债务
C.应当先履行的对价给付是可能履行的义务
D.对方的对价给付是可能履行的义务
E.对方当事人没有履行债务或者没有正确履行债务
第2题
A.应后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未能为对待给付或为债务的履行提供适当的担保
B.后履行债务的一方当事人,在合同依法成立后,出现丧失或可能丧失对待履行债务的能力
C.互为对价给付的双务合同规定有先后履行顺序,且应先履行债务的一方的履行期届至
D.须是同一双务合同所产生的两项债务,并且相互为对价给付
第4题
A.对方的对待给付是可能的
B.对方未履行债务或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
C.合同双方基于同一双务合同而互负债务
D.双方互负的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且均已届清偿期
第5题
A.在合同中未约定履行顺序
B.先履行的一方没有履行合同
C.先履行一方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D.当事人中止履行合同后,未及时通知对方
第7题
A.不安履行抗辩权
B.先履行抗辩权
C.后履行抗辩权
D.同时履行抗辩权
第8题
A.须双方基于同一双务合同互负对价债务
B.须双方所负的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
C.对方当事人未履行债务或者未按照约定正确履行债务
D.须对方的对待给付是可能履行的
第9题
A.先履行抗辩权
B.后履行抗辩权
C.不安抗辩权
D.违约抗辩权